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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多萬元詐騙款為何難追贓?
& {# \- ~; q! F2 ] 哈爾濱公安機關偵破一起詐騙、非法吸儲大案,贓款全部離奇 “被揮霍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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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注電話:孫兆霞(身份證號:230102197201203721):15084666130,15104697555. O2 w% e+ c9 M8 }+ I) {6 T
周國源(身份證號:2301021195806031951):13945052688.
6 k) l* X8 V" B0 B (我們深知誹謗和虛構違法,我們保證投訴材料的真實性,我們自愿為本文真實性和報道、發(fā)帖、轉貼等行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.)
( B6 C" ]+ D- g3 D1 W+ W* C “明明詐騙人孫江濤向親友和相關利益人轉移了大量資產(chǎn),公關機關為什么不進一步調查追贓?”哈爾濱市民孫兆霞氣憤地說,“案發(fā)已經(jīng)一年多了,我被騙的3000多萬元連一分錢也沒有返還?,F(xiàn)在討債的親友天天上門,我被逼得甚至想跳樓?!?font class="jammer">$ O1 W% \$ @ P o6 Z: c" N1 D
像孫兆霞這樣的受害者一共有20多人,他們都是哈爾濱一起巨額詐騙案的當事人。受騙本已是一場不幸的經(jīng)歷,但公安機關的選擇性執(zhí)法更讓他們感到追回被騙財物的希望渺茫。* h$ Q1 T' R8 m
“公安機關告訴我,被騙款全部都被揮霍了,追不回來,這根本不符合實際情況?!泵嫒葶俱驳膶O兆霞哭訴道:“這些都是我和親朋好友的血汗錢、養(yǎng)老錢,沒了可怎么活呀?”
! t# E6 O: W( L2 s4 O 近日,孫兆霞等人已聯(lián)名向黑龍江省紀委反映情況,要求對這起案件追查到底。) i: D8 C9 K( n. o# w1 a7 {7 y
套中套 “甜頭”其實是誘餌
- w! W. w/ a/ S& H- w% m 42歲的孫兆霞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(qū)居民,做過房屋中介。2004年前后,她與小額貸款經(jīng)紀人孫江濤結識。孫江濤與其同齡,雖然只有初中文化,但卻展示出很強的辦事能力。
) D- D T! k0 m. s! o) A0 T7 F 據(jù)孫兆霞講,當時,孫江濤經(jīng)常以倒貸的名義向她小筆短期借錢,一般借上幾天就能歸還,而且利息很高,5萬借出一天就可以掙到200元。不僅如此,孫江濤還開車拉她到哈西,指稱某棟樓、某塊地均是其產(chǎn)業(yè)。這樣一來二去,取得了孫兆霞的信任。
/ e2 _/ q! |5 d3 _+ M- ^% d) r4 j- m 從2007年起,孫江濤以收購銀行不良資產(chǎn)和能買到便宜房子為由繼續(xù)向孫兆霞借錢,同時以月息3分的利率向其返利。孫江濤還向她列了一張銀行收購不良資產(chǎn)的清單,并承諾,這些不良資產(chǎn)出手后,掙了錢大家分,或者有好的房產(chǎn)或門市就給她留下。這樣,孫江濤陸繼從孫兆霞手分數(shù)十次拿走了2000多萬元。- r2 F+ h9 q% _! A. z3 ^5 R
2012年,孫江濤說他在道里區(qū)臨江花園有幾套頂賬房,可以以低價出手。為了讓孫兆霞相信,讓其哥哥孫海濤、司機高金龍帶孫兆霞去看房。在孫兆霞和親屬支付了400多萬元購房款后,孫江濤還向其提供了4套房子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三聯(lián)單收款憑證。- N- _' e" R( S; i5 v9 ~0 }% {
2012年7月底,孫兆霞打電話找孫江濤催辦房屋入戶手續(xù),卻發(fā)現(xiàn)電話怎么也打不通了。她拿著孫江濤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三聯(lián)單到開發(fā)商處核實,被告之都是偽造的。孫兆霞慌了,急忙到市公安局三處刑偵一大隊報案。6 n$ _. ]) K1 e
經(jīng)核查,從2007年至2012年,孫江濤一共從孫兆霞處借走2936萬元,這是有借據(jù)為證的數(shù)額,還有拿完錢就走沒來得及打借據(jù)的根本無法計算在內。其中,一大部分是她向親戚朋友借的。
) [9 t @+ k. Z( L4 }0 H! T3 e 據(jù)警方介紹,這是一起特大詐騙案,涉案總金額達6000多萬元,受害人多達20余名,孫兆霞是其中受騙數(shù)額最大的。
5 _" j0 N3 c! k- O% K4 } 案中案 詐騙牽出非法吸儲案0 Q# r' e( v( F$ U4 v8 }
正當孫兆霞焦急萬分的時候,又一名臨江花園房產(chǎn)的“債主”找上門來。他是周國源,原來,孫江濤也曾向他借過錢,并抵押了這套房產(chǎn)。3 X* A/ [1 q( }
周國源也是本案的另一受害人。他的遭遇牽扯到這起案件的另一被告人姜睿鵬。& e" {1 g/ w- n% A! t9 |7 W
2011年5月,周國源結識了中國農(nóng)業(yè)銀行哈爾濱平房支行客戶經(jīng)理鄧海濤,在鄧的引見下,周見到了哈爾濱城郊信用合作聯(lián)社龍園信用社主任姜睿鵬。姜稱要拉大客戶以完成銀行存款任務,并承諾月息2分利。
/ ^; z5 d6 }& H7 }0 Q 當時,周國源問:“錢安全嗎?”姜睿鵬說:“安全,我是銀行主任一把手,你還信不過,何況還有抵押物?”并且向周出示了好日子酒店樓房的房產(chǎn)證、土地證、公章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相關手續(xù)。在姜的許諾下,周先后存入9筆總計836萬元。這些借款均是姜以個人名義借的,并由鄧海濤做擔保。
! M2 x3 f8 ?1 }5 i2 q4 g F 2012年6月,周國源因資金周轉需要提出返還本金。這時,鄧海濤說,現(xiàn)在姜睿鵬手頭沒有現(xiàn)金,建議周再出款200萬元,把在香坊法院押著的土地證抽出來,這樣姜睿鵬就能再從信用社貸款4000萬元,把所有的欠款就全部還了,200萬元算做借款,同樣付利息。& ^# G3 h3 `1 L: _) c* S& I
周國源給姜睿鵬打電話講明此事,姜睿鵬說:“你借吧,確實有此事,我姜睿鵬擔保!”就這樣,鄧海濤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欠條,借款人孫江濤,擔保人是姜睿鵬、鄧海濤和孫江濤的媳婦梁艷嬌。抵押物則是好日子賓館和臨江花園的一套房產(chǎn)。這套房產(chǎn)就是孫江濤曾“轉給”孫兆霞的四套房子中的一套。為了讓周國源確信無疑,鄧海濤還特意拉他去房子看過一次。
( ?2 e) y7 x3 B. {) F2 } 之后,周國源把200萬元轉到鄧海濤名下的一張哈爾濱銀行卡上。第二天,這筆錢就被鄧海濤取走,卡內余額只留下31元。2 x" \5 K( \2 k
直到8月下旬,還在等待還款的周國源突然接到警方的調查電話,他才得知自己被騙了,扣除收到了幾筆利息,損失金額達973萬元。! ~ Z+ e! ^% F8 n. {; U# F
原來,2012年8月7日,姜睿鵬通過熟人來到市公安局便衣支隊投案自首,此時孫江濤、鄧海濤等人已經(jīng)跑了。便衣支隊找周國源核實情況后,他才知道好多人都像自己一樣被騙了。“當時我腦袋嗡地一聲,感到天旋地轉,這些錢不僅是我做生意的周轉資金,還有幾筆親友的錢?!敝車凑f,“正是貪心和輕信讓我上了當。當時,我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公安機關的公正辦案上了?!?font class="jammer">( N3 t0 {) g; f4 v
2012年8月29日,孫江濤被緝拿歸案。2013年8月7日,哈爾濱檢察院對孫江濤、姜睿鵬提起公訴。12月12日,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。認定孫江濤實施詐騙24起,實際騙得被害人錢款共計6858.9萬元;姜睿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計1698萬元。
) }. k7 x |* f. E4 F2 H- \ 經(jīng)法院判決,孫江濤犯詐騙罪、貨款詐騙罪和虛報注冊資本罪,數(shù)罪并罰,執(zhí)行無期徒刑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;姜睿鵬犯違法發(fā)放貨款罪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執(zhí)行有期徒刑13年,并處罰金40萬元。
" G0 \6 T+ L8 \9 S: F } 謎中謎 贓款離奇“被揮霍”
/ M4 @9 [) l; r; w% @ 隨著法院判決的結束,案件已告一段落,但對苦等追還所損失錢款的孫兆霞、周國源等受害人來說,他們所期待的公正結果并沒有出現(xiàn)。
& F8 h3 l* {# K “據(jù)我所知,孫江濤用所騙贓款購置的大量的不動產(chǎn),都轉在其親友名下,他歸案前特意和妻子辦了離婚手續(xù),并將部分財產(chǎn)轉至其名下。針對這種情況,司法部門為什么不深入追贓?”孫兆霞說,在2012年8月17日,得知孫犯案后,她將查出孫江濤和他愛人梁艷嬌所擁有的房產(chǎn)證明和固定財產(chǎn)信息,以書面形式交到哈爾濱市公安局三處刑偵一大隊二中隊,此后一直督促公安機關迅速查扣保全這些資產(chǎn),但公安機關始終不理。' }( G" j' `7 l2 `1 y1 }
“不僅如此,在騙我看房子時,孫江濤的哥哥孫海濤、司機高金龍都出面了,他們明明是孫江濤詐騙同案犯,但公安局卻不把他們抓捕歸案,至今仍然逍遙法外,這不是明擺著在包庇嫌疑人嗎?”孫兆霞說。$ Y J: U% X: {& H6 i0 l- v
據(jù)周國源反映,與孫江濤、姜睿鵬一同詐騙他的鄧海濤也至今逍遙法外。他曾多次去公安部門質疑為什么不抓人,但得到的答復是辦案人說:“領導不批不能抓人,至今該人我們也找不到。”“這怎么可能,我打他手機還接呢?!敝車凑f,“他和孫江濤的妻子梁艷嬌都是我的借款擔保人,應屬詐騙團伙,名下也都有資產(chǎn),公安部門為什么不追究他們的責任?”
* a$ d1 N3 G( G: E3 x 更讓孫兆霞、周國源等受害人難以忍受的是,在公訴部門提交的起訴書上,在24筆詐騙及非法吸儲款的去向中,有23筆注明“贓款被其揮霍”,只有一筆20萬元的詐騙款沒有此項注明,并列鄧海濤伙同犯罪。
0 d" I2 {4 j" j: x, C “6000多萬元的詐騙款都被‘揮霍’了,這怎么可能?”孫兆霞說,“孫江濤自述其不賭、不嫖、不吸毒,那這些錢都哪去了?開庭審理時,孫江濤曾明確地向公訴人員表示,‘我的錢沒有全部揮霍,你們定的說我揮霍了,那就是揮霍了,我還有啥說的’。他說這話時,我們旁聽很多人都聽到?!?font class="jammer">, J( H! ]. [& m$ ?. ~
周國源告訴記者,他曾就“贓款被其揮霍”這一說法向法院一名辦案人提出質疑。他稱:“我們也覺得不對勁,但公安局做出什么菜,我們就吃什么,沒辦法?!?font class="jammer">4 C9 i. b8 I# M; N
對此,孫兆霞說:“案件負責人市公安局三處刑偵一大隊二中隊隊長楊衛(wèi)東在偵查辦理此案當中故意不去深究財產(chǎn)去向,我曾多次找他要求繼續(xù)追贓,但他總是推諉塞責,不明白他為何要這樣做?”
4 O; z6 C' @& P: e. d7 b% s 在給黑龍江省紀委反映情況的信件中,孫兆霞、周國源稱:“希望有關部門能深入調查此事,把案件背后的東西查個水落石出,幫我們討回一個公道。”(聞立 報道)5 `' p5 C# g; w' i, n' Q: m+ ?4 L
附:孫兆霞、周國源二人實名投訴信。+ z1 ?5 ^' i, H o$ b+ O- A/ V4 A
4 I3 _, }( e# D! K W: l 一、孫兆霞舉報信
/ A! A( W4 E, }, @8 B 尊敬的領導:
* ~7 B& b. z3 y V8 @; {! j 我叫孫兆霞,我現(xiàn)向你們實名舉報哈爾濱市公安局三處刑偵一大隊二中隊長楊衛(wèi)東,在偵破一起巨額詐騙案件中,公開袒護犯罪分子孫江濤,及其同伙梁艷嬌、孫海濤、等嫌疑人,故意讓他們逍遙法外,有充分的時間讓其轉移所詐騙的巨額財產(chǎn),楊衛(wèi)東的行為已經(jīng)構成瀆職、玩忽職守罪。
; c, Y4 Z- r i! j 在2006年——2012年,我被犯罪分子孫江濤以借貸的名義被騙走了幾千萬資金,2012年初至本案發(fā)前,孫江濤用假的“哈爾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”“黑龍江省單位來往資金結算票據(jù)”從我這里又騙走了400多萬現(xiàn)金。當時,孫江濤的哥哥孫海濤及司機高金龍帶我看的房,4套房子他們均有鑰匙并且他們自己也都住在這個小區(qū)里,并告訴我,該房沒有辦理消防手續(xù),暫時無法辦理產(chǎn)權證,所以,我相信了他們,將現(xiàn)金交給了他們。
3 H% E3 ?. Z+ X5 A3 o5 [: V% ^ 時隔不久,孫江濤等人突然失蹤了,我拿著票據(jù)去找開發(fā)商,他們告訴我,這是假的,但令我奇怪的是孫江濤他們等人為什么有這里的房屋鑰匙,這是一起典型的合伙詐騙案。
0 ]1 \: l \! \) [2 y3 f' |) { 于是,我向哈爾濱市公安局三處報了案,負責接待我的是刑偵大隊二中隊長楊衛(wèi)東,他看完我的材料后,明確表示,此案不構成詐騙,屬于民事案件,讓我回家等候消息,沒幾日我又去找楊隊,他才說,已經(jīng)將犯罪嫌疑人孫江濤抓獲了。他并且明確告訴我,他詐騙不止我一個人,還有數(shù)起案件都是他所為,他仍然讓我回家等候消息,我是在8月17日,將我查出孫江濤和他愛人梁艷嬌所擁有有的房產(chǎn)證明和固定財產(chǎn)信息,以書面形式交到二中隊,由一位孫姓隊長接收的,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孫江濤的非法所得,將其扣押。; G# f( u7 ^) T9 _5 Q" O- K. m
但令我沒想到的是,幾個月當中,我數(shù)次找楊衛(wèi)東隊長詢問案件進展程度,楊隊長總是說,“孫江濤沒有錢,你想讓我做什么?要不把我工資給你吧!”我就不明白,我是受害人,我找公安干警當然是要為民伸張正義追繳被騙錢款,我還能想做什么!2012年10月下旬我又去找楊隊長詢問案情,卻告訴我,我所提供的孫江濤所有的財產(chǎn)已經(jīng)被法院查封了,我氣憤的質問他,為什么我當時報案,你不去及時查封凍結,既然認定他是詐騙為啥不積極追繳?直到今天他的同案犯沒有一個被抓捕歸案,仍然逍遙法外,這不是明擺著在包庇嫌疑人嗎!讓我更無法明白的是孫江濤累計所騙近億元資金,一句全部被其揮霍就了事,這錢揮霍哪去了?總得有個去向吧?為啥不追究呢?
% s' I) `6 H" d$ n2 k; ]4 C5 u 在法庭上,孫江濤明確的向公訴人員表示過,“我的錢沒有被全部揮霍,那你們定的說我揮霍了,那就是揮霍了,我還有啥說的”。他說這話時,我們旁聽很多人聽到,有錄音為證。由此而證明,楊衛(wèi)東在偵查辦理此案當中故意不去深究財產(chǎn)去向。: y3 {& j' H, P* t5 M1 H" d
為了伸張正義,我特向各級領導舉報反映楊衛(wèi)東的行為,本著公安部的執(zhí)法過錯責任追究規(guī)定,我強烈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偵破此案,深究孫江濤犯罪事實部分和財產(chǎn)去處,更換辦案機關進行辦案,依法追究楊衛(wèi)東的玩忽職守罪,幫助我追回被孫江濤所騙去的巨額資金,以償還親友,希望各級領導在百忙中能認真過問此事,幫我討回一個公道,確保社會和諧安寧。$ j7 V. h4 I5 U V/ Z
舉報人:孫兆霞
) f6 w! u1 Z% p( w0 J+ @ 家庭住址:哈爾濱市南崗區(qū)鐵嶺街9號2 單元703
! D8 X. x! m; `& z2 L 聯(lián)系電話:15084666130 15104697555
3 W! X) e3 v$ L- A 身份證:230102197201203721' T+ Y9 D" @, ?2 t" Q! U
2014年1月7日7 L$ Q ^# R' o- i
二、周國源反映事實經(jīng)過
) r) G! B+ V# I! S9 B 我叫周國源,身份證號為:230102195806031951。是國家良好的經(jīng)濟政策讓我走上了開辦企業(yè)的道路,我憑借黨的政策和一雙勤勞的雙手經(jīng)過艱苦創(chuàng)業(yè),使企業(yè)有了較快的發(fā)展。正當我滿懷信心向前邁進,開拓發(fā)展美好未來的關鍵階段,在2011年5月份在和平路飯店的朋友聚會上認識了鄧海濤,他給了我一張名片,鄧海濤是中國農(nóng)業(yè)銀行哈爾濱平房支行客戶經(jīng)理。飯后過幾天來我公司講,把錢存到他朋友的銀行,他朋友在信用社當主任,名叫姜睿鵬。并帶我去了龍園信用社。見到了姜睿鵬,果然是個真主任,主任講拉大客戶為了完成銀行存款任務,說了很多好話。過了幾天鄧海濤又叫我去信用社主任辦公室,中午安排我吃完午飯后,叫我把錢存在姜睿鵬這里,給2分利。我問:“這樣有把握嗎?”姜主任說:“有,我是銀行主任一把手,而且還有好日子酒店樓房的房產(chǎn)證、土地證、公章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姓謝的身份證等一切手續(xù)”,這些手續(xù)就在龍園信用社姜主任的辦公室,這時鄧海濤從姜主任辦公室的抽屜拿出來了手續(xù)給我看,鄧海濤講:有信用社擔保和主任簽字,還有這些手續(xù)應該能讓你放心了吧!鄧海濤還告訴我這個地方要開發(fā)建樓,讓我開發(fā)。姜主任和鄧海濤跟我講存到銀行才多少錢利息,2分利超過銀行利率幾倍,還跟我說了很多讓我相信的話語,我就這樣相信了! 從2011年6月9日至2012年6月5日分10次向我借款現(xiàn)金共計1036萬,每筆借款都有姜睿鵬、鄧海濤的簽字。其中在2012年6月5日鄧海濤又策劃了向我借款200萬元,用在把在香坊法院押著的土地證抽出來,這樣姜睿鵬主任能從信用社貸款出來4000萬元,欠你們錢一下子都解決了,這時我給姜睿鵬打電話講明此事,姜睿鵬說:“你借吧,確實有此事,我姜睿鵬擔保!”就這樣鄧海濤拿出他們事先策劃準備好的欠條,是孫江濤打的借款欠條200萬元,用好日子賓館和河鼓街68號5-6層復式樓作為抵押給我(前兩天鄧海濤拉我去看過復式樓)鄧海濤當時在哈爾濱銀行辦了張自己名下的銀行卡,我把200萬轉到鄧海濤的名下,姜睿鵬擔了個保。在第二天6月6日鄧海濤在平房區(qū)的一家哈爾濱銀行將200萬元現(xiàn)金取出,卡內余額31元。在這其間鄧海濤又給我了張名片,是哈爾濱誼昌機械有限公司TS-16949質量管理體系總經(jīng)理鄧海濤。! E* o, Z! a# o5 ^% ?4 v
鄧海濤在2012年7月6日拿出來哈爾濱市尚升貨物汽車運輸戶的委托書,以重新裝修好日子酒樓的樓房改建為借口來行騙。在2012年8月姜睿鵬通過熟人來到便衣支隊投案自首(這個單位最主要負責抓小偷)此時鄧海濤已經(jīng)跑了。便衣支隊找我核實情況我才知道好多人都像我這種情況,好多錢都讓鄧海濤、姜睿鵬騙取,后來案件轉到公安局三處。
; K, J: h! i3 s- @9 m2 y 一年多了,起訴書[2013]196號文顯示筆筆錢全部揮霍,這么多錢,一個多億的錢一年間都揮霍了,卻沒有揮霍的去向,公安局分文沒有追回來,我問辦案人這些錢去哪了?辦案人答復我全部揮霍了。鄧海濤負責打前戰(zhàn)召聚人,姜睿鵬以信用社主任為名進行詐騙,此事純屬于職務行為,姜睿鵬拿著銀行主任的頭銜向我們借錢,從中鄧海濤、姜睿鵬、孫江濤分錢,已構成詐騙團伙,公安局認定被告人姜睿鵬伙同鄧海濤詐騙,伙同就是同伙,鄧海濤為什么要(另案處理),是什么意思?要是另案處理,人在關押,鄧海濤逍遙法外怎么能來個(另案處理)呢?鄧海濤向姜勝濱要好處費2萬元,以開發(fā)項目等理由共騙我一千多萬元,其中鄧海濤拿走200萬元。我找辦案人講伙同就是同伙,為什么不抓鄧海濤?鄧海濤拿走200萬分錢應當屬于團伙!辦案人告訴我說不抓鄧海濤因為領導不批!不能抓!我把錢都給了姜睿鵬、鄧海濤,為什么又說都落到孫江濤身上,又說明什么?其實錢都轉入雙城開發(fā)公司一個叫許冰的人,還有園林處,都是鄧海濤他們所辦,不查去向。錢落實到孫江濤身上,減去姜睿鵬主任的罪過,鄧海濤逍遙法外還來個(另案處理),姜睿鵬關押一年多頭都沒有剃,還年輕了,太有人際關系網(wǎng)了。給姜睿鵬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,判刑七年,數(shù)額好幾千萬變成了1698萬。3 K( p& u( b/ b. J6 u1 Z5 P' ?
我苦干了40多年的血汗錢都沒有地方要,成了泡影,又回到了解放前,如果這種凌駕于黨紀國法上的犯罪分子長期受不到嚴懲,那么十八大提出的奮斗目標怎么能得以實現(xiàn),因此我作為普通勞動人民的一員,盼望這種害群之馬早日繩之以法,讓百姓安寧!社會安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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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號碼:13945052688% P0 `" S4 m0 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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